释义 |
法律分析:去人设局取档案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本人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2、单位提取档案的话,需要携带单位开的介绍信、来办理档案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3、如果委托他人提取的话,需要携带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1. 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发放《流动人员登记表》; 3. 存档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 将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流动人员登记表》和单位介绍信一并交回人才中心; 5. 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存档要求的,办理存档手续; 6. 工作人员为存档人员开具存档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