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将档案转给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然后拿着报到证去报到。等找到工作单位后,便可以将档案转走。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档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永久存放。个人自持档案,人社局是不接收的,自持档案想要存放国家规定的档案,存放单位需要通过机构或单位审核担保才能存放,国家规定档案不能自己保管,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文件,一旦经过个人的手,档案内的信息真实性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一定要妥善保管,时间一长,就会变成死档,失去使用效力。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