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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可以参加继承吗
释义
    债权是可以参加继承的。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的。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一、父母不在了,借出去的钱子女可以继续追回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也就是说,债权也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一方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死亡后,债权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后是否还可以要欠款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三、债主死了还用还钱吗
    债主死了但是有继承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仍然需要还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属于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其全部财产,也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债权。此时,继承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仍需还钱。除非这个债权具有人身依依附性,譬如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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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