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只有参加 住房公积金 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 贷款申请 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 债务 ;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 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 公积金 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 公积金贷款 。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 身份证 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2)借款人 结婚证 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 未婚证明 原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 购房 人与公司签订的《 商品房 房 买卖合同 》; (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住房公积金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