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产生有哪些原因?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问题分别有:房屋损害侵权纠纷;人身财产损失纠纷;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的纠纷;法定其他纠纷等。 一、承租人可以装修房屋吗 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装修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违章建筑转租给他人的合同权利如何认定 违章建筑转租给他人的合同,一般也是无效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出租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转租合同也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三、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