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所以,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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