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收养人申请退出收养,首先要和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然后再带齐材料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解除收养关系。 一、事实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 2、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并且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如何办理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三、收养孩子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收养孩子需要走下来程序: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其次,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然后,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最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