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只判罚金不判刑 |
释义 | 我国《刑法》对自然人犯罪可以适用单处罚金刑的规定有两种情形:一是分则条文中采用选科罚金制的,这种条文总共只有6条,涉及6个罪名,即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从这些条文的规定看,这6种犯罪均为犯罪性质较轻、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或二年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二是分则条文中采用复合罚金制的,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3章中。从条文规定的情况看,只有在犯罪情节较轻、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时,才规定了对自然人犯罪可以适用单处罚金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一) 偶犯或者初犯; (二) 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四) 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六) 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七) 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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