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2021年4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实行不停车车道联网电子收费系统全面运营,取消了原有的人工收费方式。 为了方便车主适应新的电子收费系统,在新政策实施前后的3月25日至4月7日期间,各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陆续开展免费通行或优惠措施。 免费时间分别是以下假期: 1、春节2月7日(除夕)零时开始至2月13日(初六)24时结束,共七天; 2、清明节: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共三天; 3、劳动节:4月30日零时至5月2日24时,共三天; 4、国庆节: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具体而言,2021年4月1日是高速公路全面实行ETC电子收费系统的首个工作日,多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当天实行了免费通行的政策,以鼓励车主尽快办理ETC,并适应新的交通收费方式。部分地区也设置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在特定时间段内购买ETC可享受折扣、加油满减等优惠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免费通行期间车主无需缴纳通行费用,但同时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确保车辆符合合法标准、使用ETC设备正常、驾驶员有合法资质等。 【法律依据】: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