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依据各地情况,具体实施也会存在差异。5月15日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市民佩戴安全头盔做出强制性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者,由公安交管部门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