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殖土地使用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不同的地区,需要的手续也不尽相同。 一般要求: 1、符合养殖规划的土地性质证明(当地乡镇土地所、乡镇政府、地方国土局) 2、符合养殖规划的环境评估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地方环保局) 3、养殖场地的规划建设许可证(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及建设部门) 4、养殖许可证和畜产品经营许可证(当地乡镇政府、畜牧局) 5、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工商所或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工信局) 6、国、地税证(国、地税部门) 7、项目审批意向书(结合自身企业实际,可选择设计单位制作) 8、最终项目审批报告(地方发改委)以上种种都能完善后,贵方将成为正规的畜牧养殖法人单位、企业,同时也可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种专项补贴的申请资格。如果您真的是想在畜牧业方面有所发展,建议您尽量完善手续,因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这一块儿补贴还是很丰厚的,值得争取。备注:如果您养的是奶牛或奶羊,则还要去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方面的手续,到卫生局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一、没有环评手续的小型养殖场就是违建吗 建设养殖场是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如果没有经过环境评价而建设的养殖场属于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