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侵害健康权有那些常见的种类?
释义
    【致人损害的赔偿】侵害健康权有那些常见的种类 健康权利是以身体的内部机能和外部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健康是指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具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健康是尽可能长的维持生命的前提,是生命的保障。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公民的健康,既包括各器官系统生理机能的健康,也包括精神上的健康;既包括身体外部的完整,也包括身体内部各器官和劳动能力的完整。所以,侵害健康权相应的具有下列几种种类: 破坏身体的内部或外部有形组织和各器官的生理机能,经医治其功能可以恢复。例如,刺伤他人胳膊,致他人脾脏破裂。这种伤害一般表现为破坏他人身体的机体组织,伤害较为明显。 损坏身体的生理机能,但产不破坏身体组织。例如,在别人食物中投放巴豆致人腹泻,传染病菌致他人生病。有时候,健康的损害是无形的,或者在短期内并不显露出来。例如,长期处在噪音特别大的环境中而致使用权人双耳失聪,长期处在有害气体中而致人滋生疾病。在这种情况下,伤害健康的后果只有经过一段时间或者达到一定强度时,才会明显的显露出来。 破坏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是指人从事各种工作的能力。劳动能力是以人的身体组织和生理机能的完好并处于良好状态为前提的,因此,凡破坏劳动能力,都损害了公民的健康。侵害劳动能力按其破坏程度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能力的减少,即受害人不能进行原来可以从事的劳动,而只能从事对劳动能力的要求更低的劳动。二是劳动能力的丧失,即受害人不能从事任何劳动,无法取得劳动收入。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根据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不同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额度。此外,侵害未达到就业年龄的公民,致使其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也构成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只不过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有所区别。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