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
释义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上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凭证。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 法律分析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二、上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评审,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 (4)决定。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拓展延伸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农药经营者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变更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发证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信息。 2. 变更经营场所: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经营场所的地址、面积、经营范围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3. 变更主要负责人: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4. 变更质量负责人: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质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5. 变更仓库地址: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仓库地址、面积、经营范围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6. 变更运输方式: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运输方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7. 变更标签内容:申请人需要提供新的标签内容、备注等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8. 变更其他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其他有关资料,以便发证部门核实。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发证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全或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结语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而上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办理流程也非常明确,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收件凭证。受理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评审,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最后,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五十六条 进口种子和出口种子必须实施检疫,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草原畜牧业与乡村旅游、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水平,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牧区振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修正):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五条 国家支持农牧民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推行适度规模养殖,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牛羊等重要畜产品生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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