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报案受理后不立案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不属于当地公安管辖的,可以要求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去当地公安认为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两个公安机关互相踢皮球,逐级申请复议直到找其共同的上级。公安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拿着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本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再不立案的,向本级公安的上一级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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