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被雇佣者个人基础疾病诱发的疾病,主要责任应该由被雇佣者自己承担。比如脑溢血,心梗等疾病,应由双方协商,请村里的中间人按照既往惯例协商处理,由被雇佣者承担主要责任,雇主本着人道主义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被雇佣者劳动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应当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比如机械伤害,农具伤害等等,但仍然应由双方按伤害程度和农村惯例予以协商解决。 3、因为雇主提供的生产条件太恶劣,劳动时间太长,或者是某些药物使用不当或者防护不当,而诱发的疾病,应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雇主要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