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人家庭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是:当事人之间可自行和解,可以向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向县区的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时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