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持就是开发商拥有固定的产权,以投资者的姿态将物业进行长期租赁、股权进行投资获取收益的形式,自持比例是指开发商自己持有产权的比例。自持已经成为商业地产的常态,房地产自持是国家从宏观上对商品房供给市场的结构性调整,是对需求市场的引导。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