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 |
释义 | 珠海接收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条件:男性不超过50岁,女性不超过45岁;珠海生源包括高考时户口在珠海的学生,以及户口迁至学校的本省生源,且在高校就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至珠海的(或根据离婚协议判给了迁入珠海的一方)。 法律分析 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当年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珠海生源指:高考时户口已在珠海的;户口迁至学校的本省生源,在高校就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至珠海的。珠海生源指: (1)高考时户口已在珠海的; (2)户口迁至学校的本省生源,在高校就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至珠海的(或根据离婚协议判给了迁入珠海的一方)。 拓展延伸 珠海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落户政策与条件解析 珠海市针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落户政策与条件有一定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就业、创业等方式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条件包括:毕业生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珠海市就业或创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此外,还需要满足珠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的其他要求。办理落户手续时,毕业生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浏览珠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珠海市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落户政策与条件有一定规定。毕业生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年龄限制、在珠海有用人单位接收等。具体要求如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珠海生源包括高考时户口已在珠海的以及户口迁至学校的本省生源,在高校就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至珠海的。此外,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还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在珠海就业或创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浏览珠海市政府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申请迁入的,其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学生集体户由学校统一管理,相关人员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申请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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