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一、项目验收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二、甲级监理资质条件 甲级监理资质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独立资格且注册资本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应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15事工程建设工作经历或者具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级注册建造师、级注册建筑师、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少于25;其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配备表》要求配备数注册造价工程师少于2人; (4)企业近2内独立监理3相应专业二级工程项目具甲级设计资质或级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除外; (5)企业具完善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必要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 2.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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