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的权益与亲生子女是否相同? |
释义 | 继子女的继承权视情况而定,与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但需形成扶养关系。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办理继承权公证需准备相关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并经审查通过。 法律分析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和亲生子女一样的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和亲生子女是否一样应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和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法定继承权。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没有继承权,亲生子女才有法定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权可以代位行使吗 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所谓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理流程 继承权公证书的办理流程是: 1.准备好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 2.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 3.公证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一样,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继承权可以代位行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替先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流程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审查通过后颁发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公证机构将审查申请人身份、提供的文书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申请事项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财产权益第五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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