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的遗产处理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只能分割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在第一次继承的基础上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遗产; 4、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者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不受代位限制的,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不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者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因为转继承是继承人的遗产,作为第一继承人的子女、配偶和父母都有继承权; 5、法律原因不同。转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