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要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教师应充分了解幼儿较常出现的意外事故的种类,提高防范幼儿意外事故的能力,全面掌握有关幼儿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处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安全。2、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丰富安全知识;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有意识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