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是否适合租赁合同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留置和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留置不适用于租赁合同,而租房没收到押金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包括强制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法律分析 一、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于留置? 留置不适用于租赁合同。留置权是严格的法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适用留置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肯定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要清楚房屋租赁不适用留置,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相应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租房没收到押金合同是否有效吗 承租人没有支付押金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租赁合同成立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结语 留置权不适用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成立后生效。未收到押金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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