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登记前需要与借款方约定哪些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进行抵押登记前,借款方和抵押人需要约定以下条款: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和清偿顺序、还款方式、利率、逾期利息、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内容。此外,抵押人还应向借款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物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担保法》第十三条:担保合同应当明确担保的范围、方式、期间和责任等内容。 3.《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损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物权证书或者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抵押登记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借款方和抵押人应当在合同中确定明确的条款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同时,抵押人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保证抵押物的真实性和权益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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