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旨是指出该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客观要件即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分析 1、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是故意; 3、客体要件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的安全; 4、客观要件即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拓展延伸 易燃易爆设备的破坏行为在刑法中属于哪一类罪行? 易燃易爆设备的破坏行为在刑法中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任何人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使其发生爆炸、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类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要件,即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2.客观要件,即导致爆炸、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规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易燃易爆设备的破坏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对犯罪分子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公共利益。 结语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客体要件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的安全。客观要件即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规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分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