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小车撞了一定要拘留吗 |
释义 | 建议报警处理,交警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责任认定书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受害人伤致残需赔偿康复费、护理费等;受害人死亡需赔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行为和过错确定责任,一方过错全责,多方过错分担责任,无过错为交通意外。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负全责。 法律分析 建议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建议您报警处理此事。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赔偿义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对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还应赔偿其生活上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还应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由行为导致事故的当事人承担,若多方有过错,责任将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如有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则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邮寄或者电子送达。邮寄或者电子送达不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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