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变更户口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当地市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户口迁入: 1、派遣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凭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工作调入人员,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军队转业、复退人员,凭转业、复退安置办公室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4、出国出境人员回国,凭护照或主管部门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5、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凭释放、解教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报到并办理手续手,给予恢复户口。 6、其它人员要求户口迁入,应向户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户口迁出: 1、被大中专院校、技校录取的新生,凭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要求户口迁出人员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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