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户籍需要些什么条件 |
释义 | 如果要变更户籍登记事宜,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变更四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和市地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回派出所直接变更即可。 未成年人变更户籍,需要监护人带领,而成人变更户口较难。 更改姓名、增加曾用名、更改籍贯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 2、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证件原始凭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4、父母离婚的未满18周岁子女更改姓名需父母双方确认同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衍生问题: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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