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实质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悔改或立功,可减刑;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在灾害中表现突出、对国家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法律分析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减刑实质条件的适用范围和判定标准是什么? 减刑实质条件的适用范围和判定标准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在法律规定下,减刑实质条件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判定标准则涉及犯罪人员的悔罪表现、改造状况、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方面。具体来说,适用范围可能涵盖特定犯罪类型或特殊情况,如首次犯罪、轻微犯罪等。判定标准可能包括犯罪人员的认罪态度、积极参加改造、对受害人的赔偿等。综合考虑适用范围和判定标准,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刑时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权衡和裁定。 结语 减刑实质条件的适用范围和判定标准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在法律规定下,减刑实质条件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判定标准则涉及犯罪人员的悔罪表现、改造状况、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适用范围和判定标准,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刑时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权衡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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