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适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 1、对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知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和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