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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上可以写婆婆和儿媳妇的名字吗,如果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释义
    通过在房产证上加上共有人的名字、让婆婆签署无偿合同以赠予房产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以及在贷款下来后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由您保管,可以确保您在房产上的权益。
    法律分析
    1如果你老公同意,可以写上你父母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共有人一项。2可以让你婆婆写一份无偿合同,“赠予某处住房一套给某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该房还未还清的贷款有受赠人承担,在能过户的条件下,赠予人协助办理过户。“3贷款下来,房子交付使用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好后可以有你保管。
    拓展延伸
    婆婆与儿媳妇在房产证上的权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婆婆与儿媳妇在房产证上的权益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的权益通常属于房屋所有人或共有人。在婆婆和儿媳妇的情况下,如果他们在房产证上共同登记为共有人,他们将共同享有房产权益。然而,一旦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就成为必要的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后财产应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因此,离婚后,婆婆和儿媳妇的房产权益可能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重新分配。具体的分割方式可能涉及财产评估、协商或法律程序。建议婆婆和儿媳妇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婆婆与儿媳妇在房产证上的权益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登记为共有人可以享有房产权益,但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必要的程序。建议婆婆和儿媳妇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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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