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递交的材料有:起诉书;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情况的材料;有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等。 一、异地可以不可以办理离婚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的。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阶段是起诉、审理、判决。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怎么起诉离婚 一方在国外不在国内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准备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四川人在深圳怎么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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