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起诉离婚材料大致包括哪些 |
释义 | 夫妻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提交的材料都有: 1、证明双方基本身份信息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明材料; 3、向法院诉讼离婚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离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据: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2、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3、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4、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姻民事诉状怎么撤销 1、主体部分: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撤销婚姻的主体只能是受胁迫--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2、申请事项:申请事项中必须明确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居住问题等内容的,应写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居住问题的诉讼请求。3、事实及理由部分: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状况、养育子女情况以及财产状况的陈述;存在胁迫事实、要求撤销婚姻关系的理由陈述;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居住安排的理由陈述。4、起诉所需基本证据的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婚姻双方当事人进行过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或其他足以证明夫妻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胁迫结婚的证据材料或线索,例如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证人证言等。请求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提供户口簿等证据材料;请求分割财产的,提交个人财产及共同创造的财产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并开列清单。5、管辖的选择:申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一般由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三、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例如,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 2、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文字记录、影像等材料; 3、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相关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抚养费计算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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