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纠纷案须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释义
    离婚纠纷案件必须提供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未登记结婚的,证明同居时间或婚礼时间;
    3、再婚、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下落不明的时间和情况;
    5、一方或者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供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有理性缺陷、性病、精神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劳改的,应当证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
    8、婚后感情破裂的事实依据;
    9、一方有过错相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9: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