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原件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昆山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农村集体回收土地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报告(原件1份); (二)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 1、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 2、申请人为村民小组的,提供上级村委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村民小组证明文件(原件1份)。 (三)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并经县国土部门确认的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3份); (六)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七)属于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提交: 1、规划许可证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材料,复印件1份; 2、权属面积审核成果材料(包括占地权属列表及权属示意图)(原件1份); 3、收回土地(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原件1份)。 4、补偿完毕证明材料(银行对账单、被收回人提供的收据等)(复印件1份)。 (八)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应提交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九)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提交停止使用土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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