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人,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结束关系时可回收彩礼。请求返还彩礼时,符合以下情形可获支持:未登记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则在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彩礼,并在两人决定结束关系时,给出彩礼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回收。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二) 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三) 在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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