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必须。这是由出借方考虑是否提的要求,如果出借方要求有担保人,而借款人无法提供,可能导致出借人不愿意借款出去。担保人依据具体欠条内容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 一、欠条丢失证明怎么写 首先应找一张完整的纸,防止债权人持一半张纸写的欠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欠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欠条最好复印,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二、欠条相关注意事项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欠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欠条,或共同销毁欠条。如果出借人声称欠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