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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借条上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写?
释义
    担保合同规定了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债务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不履行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求偿,保证范围也包括上述费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一方求偿。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但担保范围需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若没有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所需费用。若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所需费用。如有其他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和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偿,两者均无权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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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