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如下: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一般侵权行为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7、销售者对被侵权人承担的产品责任; 8、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就产品责任的追偿责任。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承担的产品责任; 9、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10、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