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车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
释义 |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一般不算工伤,但若非本人主要责任,如道路问题导致事故,应视为工伤。对于此类情况,不能简单判断是否为工伤,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算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例如道路问题造成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能简单界定是否属工伤,而应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判断。 拓展延伸 骑车上班途中受伤,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判断骑车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定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是否为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勤过程。其次,要评估受伤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例如是否是因为交通事故、道路状况等原因导致的受伤。还需考虑雇主是否提供了合适的交通工具或者补贴,以及是否存在相关的保险政策。同时,要参考劳动法和工伤认定标准,以及相关判例和先例,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寻求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工伤认定,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工作时间、地点范围、因果关系、交通工具和保险政策等。不能简单界定是否属工伤,而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受伤员工及时向雇主报告,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保障部门寻求法律意见和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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