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错推定责任是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 6、堆放物侵权; 7、林木折断侵权;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