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有从事电子烟的生产经营者必须获得国家的许可,否则依然可能以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其他类型的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条例实施后,所有从事电子烟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尽快完善行政许可手续,避免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