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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嫌疑人有相对不起诉是前科吗?
释义
    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不属于前科,不会被法院判处有罪。不起诉分为法定和酌定两种情况,具体适用条件包括行为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罪、告诉撤回、犯罪嫌疑人死亡等。审查起诉的步骤包括审阅案件材料、讯问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补充侦查等。法定不起诉是对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不满足时,犯罪嫌疑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并接受起诉处理。
    法律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有相对不起诉是前科吗?
    不属于前科。相对不起诉的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会被法院判处有罪,没有判处有罪的不属于前科。酌定不起诉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犯罪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法定不起诉:
    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
    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
    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
    三、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
    (一)审阅案件材料,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听取被害人意见,
    (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五)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法定不起诉:又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到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如果当事人对于对于案件有一个法定不起诉的并且还有酌定不起诉的内容和理由的,那么当事人是可以不被起诉的也就同样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但是如果不满足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被起诉处理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相对不起诉并不等同于前科记录。相对不起诉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不会判决其有罪,因此不属于前科。相对不起诉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犯罪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且已构成犯罪,但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审查起诉的步骤包括审阅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听取当事人和委托人意见以及补充侦查。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不将其起诉到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根据情况,当事人可能会被相对不起诉,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不满足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仍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接受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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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8: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