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在小孩改姓时是否需要签字? |
释义 | 公民变更姓名的规定:未满18岁需由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约。 法律分析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约。 拓展延伸 父亲是否有权利反对孩子改姓?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是具有权利反对孩子改姓的。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姓氏通常由父母共同决定,父亲在此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如果父亲不同意孩子改姓,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反对意见并提出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和证据,作出适当的决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父亲被剥夺了父权或存在虐待等不利因素,法院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断。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因此,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公民变更姓名是一项需要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姓名权方面,自然人享有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不得违背公序良约。对于父亲反对孩子改姓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父亲在孩子姓氏决定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双方意见和证据,做出适当决定。若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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