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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释义
    本文介绍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以及破产宣告的后果。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满
    法律分析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首先,破产财产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③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1、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三、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
    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债务金额达到法定破产债权限额;
    2. 债务人已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偿还债务;
    3. 债务人的经营已处于无法挽救的状态;
    4. 债务人有欺诈、偷盗、胁迫等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影响债务清偿;
    5.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6.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进入诉讼、仲裁或者强制执行程序,或者虽然尚未进入诉讼、仲裁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但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程序清偿债务;
    7. 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债务,且债务金额达到法定破产债权限额,债务人仍未能清偿债务;
    8. 其他导致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因此,当一个公司出现以上情况时,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破产来寻求法律保护,进行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同时,对于债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法手段清偿债务,避免因逾期未清偿债务而导致企业破产。
    结语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破产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③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缴的税款;④普通破产债权。同时满足不能清偿的界定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企业法人才能申请破产。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企业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或者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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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0: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