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贷款妻子如何自保? |
释义 | 关于丈夫贷款的问题,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如果妻子没有作为共同借款人进行贷款,那么丈夫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贷款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出借,或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需要。否则,一般应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丈夫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一、分居后丈夫欠债妻子要一起还么 首先需要明确即使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但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以,分居期间所负债务,要分析债务是为个人还是为家庭生活支出的共同债务: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偿还。如果丈夫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二、丈夫欠的债妻子离婚后还需要承担吗 丈夫欠的债妻子离婚后不一定还需要承担。主要是看这笔外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外所欠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夫妻经营或者家庭生活,则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而夫妻一方在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三、离婚时男方欠下的债怎么处理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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