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无代理合同时,哪些情形不能撤销 |
释义 |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指被代理人依法享有的,在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后,可以单方将该代理行为归于无效的权利。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经第三人催告后,被代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签订无代理合同时,有哪些情况不能撤销? 下列条件下签订的合同可撤销:1、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当事人受对方欺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3、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趁虚而入,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等法律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因无代理权而签订合同的情形有: 1、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具体是指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签订代理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代理合同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1、代理事项合法;2、代理双方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3、代理权限、起止时间要明确;4、必须意思表示真实;5、其他注意事项。 签订代理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授权方是否有权、需要明确代理合同的代理区域、代理费、所代理产品的价格等。1、代理事项合法;2、代理权限要明确;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的起止时间;5、双方盖章或签字等。 如何签订代理合同 首先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然后与代理人协商起草代理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 1、代理事项合法; 2、代理权限要明确;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的起止时间; 5、双方盖章或签字等。 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的签订合同。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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