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权是否属于民法典中的物权保护范畴?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保护包含相邻权,相邻权是物权中的一种延伸,权利人享有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在于救济请求权、便利内容和适用范围。相邻关系受损后需提起所有权行使受妨害诉讼,而地役权受损后可直接提起请求之诉。地役权设立为方便所有权人行使权利,相邻关系调和不同所有权人权利,共同方便使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兼顾利益,促进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物权保护是否包含相邻权 民法典中物权保护是包含相邻权的,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相邻权的实质是所有权的延伸,是属于物权中的权利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什么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 1.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2.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 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三、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结语 通过充分理解相邻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物权保护的含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民法典中的物权保护确实包含相邻权。相邻权是物权中的一种,是所有权的延伸,赋予了权利人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与之相比,地役权与相邻权有所区别,包括救济请求权、便利内容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在处理相邻关系的纠纷时,应兼顾各方利益,促进财产有效合理使用和生产生活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一条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建。 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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