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创文明城市投诉可以结合问题的方向联系以下单位: 1、创文办;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交通运输局; 4、市场监管局; 5、公安局; 6、综合行政执法局; 7、生态环境局; 8、医疗保障局;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税务局; 11、自然资源局; 12、残联; 13、邮政管理局。 创文明城市内容如下: 1、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文明交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友善礼让,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综上所述,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