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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兴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致残职工可获得不同等级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与个人工资相关。一至四级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由基金补足;五至六级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由单位补足。个人工资根据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高于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低于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以上是宜兴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上是宜兴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拓展延伸
    宜兴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最新动态是什么?
    宜兴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最新动态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而定。根据宜兴市劳动保障局发布的消息,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讨论,宜兴地区工伤赔偿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标准,工伤赔偿金额将根据工伤程度、工龄、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以更加公平合理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具体的调整细节还在进一步完善中,预计将在近期正式公布。这一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工伤赔偿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受伤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宜兴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公平合理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新的标准将根据工伤程度、工龄、工资等因素计算赔偿金额,旨在提高准确性和透明度,为受伤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具体调整细节将在近期公布,敬请关注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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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3:12